Nov 12, 2013

是同性戀有問題,還是道德有問題?



一名風華絕代的扮裝皇后,光腿長就到我胸口了。攝於2013年紐約同志大遊行。


民法972條修法適用同性婚姻、提出伴侶制及家屬制之多元成家草案,這個議題在台灣沸沸揚揚好幾天了,每天打開Facebook,我還是不斷看到眾多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說法流傳,包括多元家庭等於合法化多夫多妻多元家庭提倡多P雜交(他們想說的應該是家屬制度,「家屬」其實早已存在民法中)、同性婚姻會瓦解家庭價值同性婚姻會帶來人工生殖問題,甚至最誇張的,「伴侶制度會讓黑道用來洗錢」,想像力之豐富,令人歎為觀止,且彷彿一切闢謠的聲音都不會傳到反對者的耳中。

仔細想想,其實這就跟只看藍綠,不問是非的兩黨政治是一樣的,多數人在閱讀資訊時,僅會選擇自己認同的立場,只要立場相同,論點是什麼並不重要。太有想像力的謬論我就不浪費生命來批鬥了,我看到的反對論點,多半都出於「捍衛宗教道德」的情緒和「維護家庭倫常」的社會秩序觀,說穿了就是反對修法者反對的理由,只有一個:同性婚姻和多元成家「不合常理」。

確實,聖經裡說婚姻是一男一女在神前合而為一的契約,也將同性戀列為道德罪行。世界上三大宗教,基督教(含天主教)、伊斯蘭教、佛教的經典之中,都有明文禁止或譴責同性性行為。

先來談談台灣的大家比較不在乎的伊斯蘭教(如果你是穆斯林的話,我先說聲抱歉)。可蘭經和先知聖訓都譴責同性戀,多數穆斯林國家禁止同性戀,部分國家甚至處以死刑,包括伊朗和沙烏地阿拉伯。然而伊斯蘭文學、詩歌中卻仍有男性相愛的呈現,而據我一位曾在中東多國旅行的朋友說,因為伊斯蘭教國家男女之防甚嚴,未婚男子之間發生性行為的狀況非常普遍,除了排遣性慾外,更被認為是「對婚後男女性行為的練習」,但只能做,不能說。他們多數並非同性戀,但被壓抑的慾望激發了男男性行為,想一下這個脈絡,這對我們理解舊約時代的社會背景有幫助。

在讀宗教經典時,有一點必要時時注意的,便是時代脈絡。聖經裡,奴隸制度是道德上可接受的,但現代社會中,這絕對不是我們能接受的道德。因為古代並沒有人人平等的概念(佛教有,但不只對人),人性是自私的,都不免優先保護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族人,能踩在別人上過得比別人好,就再好不過。奴隸制度的道理很簡單,就是把征服 -- > 增加勞力資源 -- > 系統化降低成本運用的過程變為社會常規,以維持、增進優勢族群或家族的資本。

這和同性戀有何關係呢?

舊時代的父系社會和現今的伊斯蘭社會裡,男女之防嚴格,是建立於以家族為單位的社會競爭上,而女性是生產後代的資本。男性若要確保自己的後代誕生並存活,最保險的方式便是照顧女性衣食(確保平安懷孕生產)、限制女性行動(確保自己不會養到別人的孩子),也正因此,父系社會中資產愈多的男性通常納娶愈多妻妾,他個人的理由是什麼我們管不著,但社會的理由便是保障家族的發展,傳宗接代,以延續其氏族的社會地位,這個有看宮鬥劇的話應該都很瞭解,不然大臣們怎麼會一直叫皇帝再選點年輕妃子充實後宮呢。平民來說,多子也是農業社會裡家族勞動力充足的保障,因此生孩子這件事非常重要。

以中國古代社會來說,有把傳宗接代的義務做好、把壯大家族地位的任務達成,要寵妓女養孌童都沒有人太在乎,不信你看漢朝皇帝一門忠烈幾乎個個有男寵。耽於女色和耽於男色同樣都會引發家族長輩的焦慮,主要便是在維持和增進利益的責任上未能體現。

多娶妻、多生子、蓄家奴,這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家族的共同利益而存在的「社會常理」。

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沒有繁衍後代的效益,因而被視為純粹為發洩慾望而進行的「淫行」。宗教經典都譴責同性性行為,首先證明了一點:人類自古以來便有同性戀現象,這幾乎是對「同性戀不自然論」最簡單直接的反證。第二點,罪惡的認定建立於道德觀念之上,而道德觀念,則建立於社會結構之上。所謂道德敗壞,首先便是損及自身家族的利益,再來便是損及社會的共同利益。

聖經中的罪行,可以解釋其之所以為不義的原因如下:

淫亂(女子無法保障生產其夫之後代、男子傷及其他男子的後代保障)
拜偶像(改變信仰、崇拜其他存在,而不再忠於這個宗教)
姦淫(損害類同淫亂)
作孌童(無法使家族得子嗣)
同性戀(同上)
偷竊(傷害他人利益)
貪婪(容易導致傷害他人利益的行為)
醉酒(損害其社會生產力)
辱罵(傷害他人精神並容易引發肢體衝突,損傷社會生產力)
勒索(同偷竊)

我非基督徒,純粹以社會發展的角度去探討宗教道德的緣起。宗教的「為善」核心價值,說穿了就是藉由秩序的建立保障社會共同利益。當然,這個共同利益中,並沒有明確的「平等」概念的存在,因此奴隸制度仍在。

有沒有發現同性相戀、淫亂和廢除奴隸制度這三者的共通點?它們都會傷害以家族為單位建立的社會之共同利益

至於佛教,其重要觀念之一是眾生平等,因此,歧視他人並不符合佛教精神,壓迫他人同樣是惡業,這也是為何許多佛教宗師對同性戀議題採取溫和態度。雖然佛經中明文同性性行為是邪淫,但較其他宗教多詮釋空間。佛教主張修行必須斷七情六慾,無論異性情慾或同性情慾,都是「無明」,也就是蒙蔽心靈的障礙。無明是能透過節制慾望的修行而避免的,同性戀和異性戀都應該克服自己的慾望。


回到社會倫常。近代工業革命、城市化等巨大變革帶來社會結構的重組,人權觀念興起後,舊社會的倫常觀受到挑戰,從奴隸解放到女權逐漸落實,傳統的社會角色分工一一瓦解,改重於「自由選擇」。職業、婚姻、信仰,都可以由個人選擇決定,買賣、資訊、移動的便利及產業結構的變化,使家族乃至於國族都不再必須是一個人終生投入效力的對象。

現代社會已不再以家族為單位,這不表示人們不再愛護家人,而是愛家人不一定要以傳宗接代來表現。醫藥的發達延長了人們的壽命,百年身後事誰能得知,多少家族興了又衰,似乎還是活著的家人一生幸福比較重要。因此,傳宗接代在這個世代已非絕對的道德責任,不婚不生的異性戀不少,尤其女性因政府對生產的配套措施不夠完善,多憂心懷孕生子等於終生無法回歸職場(不要說離開職場有什麼不好,就算不懂女性主義,也要知道不是每個家庭都能靠單薪生存)。

在這種情況下,傳統上無法繁衍後代的同性戀,還是一種道德缺陷嗎?

不為生殖目的而進行的性行為,在異性戀之間恐怕更多。不只是戀愛男女的性行為,人類自古就有娼嫖文化,當然,這些在宗教道德上也是不好的。那不生孩子的夫妻間的性行為呢?已過生殖年齡的夫妻之間的性行為呢?

如果這都是法律允許的,並可予以婚姻保障雙方「互為親屬」地位的,那同性戀為何不能被允許?更別說現在人工生殖的技術,已能保障許多同志擁有親生後代,家族並不會因為兒子和男人結婚就必定絕後。

同性戀可以和異性結婚生子,沒錯,我還真的認識一個女孩說她母親是同性戀,也採訪過和男性結婚生子的女同志媽媽,也聽長輩八卦過某熟人的老公其實是同性戀。很可惜,他們雖然都成功繁衍了後代,但其中許多人過得並不快樂,孩子也連帶多了許多煩惱。

生為同性戀並不是一個出於個人選擇的結果,所以只能像接受膚色和髮色一樣的接受它。我們可以用「你的眼睛是藍的,我不喜歡」為由拒絕某人的求愛,但不能用「你的皮膚是黑的,我不喜歡」為由拒絕讓某人和他自己的愛人結婚吧。更別說多少「有罪」的異性戀都能結婚了,淫亂的、偷竊的、酗酒的,還包括許多即使在現代社會中依然因為損及社會共同利益而普遍被認為道德敗壞的行為,多數都是異性戀者犯的,但他們都可以結婚,還可以結婚又離婚又結婚。

結婚真的那麼重要嗎?其實婚姻真的只是一個選項,就像異性戀結婚沒問題,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想結婚,即使和固定伴侶相守多年。同性戀者之中,能夠並願意走到結婚這一步的,恐怕也不是太多。但如果我們的社會連提供兩個身心成熟並相愛的人成為親屬的機會都沒有,那就叫做不平等,這樣的法律是有缺失的。

宗教信仰在新結構的社會裡,固守於由舊社會形成的道德觀念,造成衝突是必然的。如果信仰的骨幹是愛人愛己,而不是把他人都捏成自己的樣子,那麼,以愛包裝仇恨來阻擋別人得到與自己同等的權利,恐怕是只看見道德的皮毛,而不見精神了。


最後,大推這支影片,又中肯又好笑,把同性戀的道德問題講得非常簡單清楚。




Nov 5, 2013

多元成家:給未來家人的平權想像

今年六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剛剛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如今,聽見台灣可望成為亞洲第一個擁有平等婚姻權保障的國家,我真的不能不幫忙伴侶盟多說點話。我們生長於民主社會,民主制度的基礎為人人平等,而保障同性戀者擁有婚姻契約的基本人權,正是這個時代的民主進程。曾經,奴隸制度被視為正常,曾經女人不能投票,如果我們不能正視傳統觀念確實傷害了部分的人,就無法真正達成人人平等的價值。

年初美國社會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激辯時,在華府街頭支持同性婚姻的群眾之中,不時可見黑白配的異性戀夫婦,他們手上的牌子寫著:「我們也曾不能結婚。」1967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限制跨種族婚姻違憲之前,相戀的黑人與白人不能結為夫妻。歷史證明了跨種族婚姻沒有帶來任何危害(我需要順便說我覺得混血兒都長得超正的嗎?),更別說美國當今總統也是黑白混血。

如同種族歧視,性傾向歧視也逐漸受到抨擊,致力同志平權的社運人士們常說,今天的同性戀就是過去的黑人。他們繳一樣的稅,同樣努力工作,卻只因相愛的對象不同而得不到多數人擁有的權利。

反對同性婚姻、多元家庭的聲音,多以「傷害婚姻的神聖性」、「對孩子的教育有害」為由。很可惜,至今世上仍未有一個標準能檢驗何為真愛,倘若異性婚姻就是神聖的,是不縱欲而為了繁衍後代而存在的,那麼諸多不想生孩子的夫妻怎麼辦呢?以及,在一夫一妻法律下還娶了好多房老婆的王永慶先生又怎麼說呢?有結婚還和別的女人去薇閣開房間的吳育昇先生又怎麼說呢?

「對孩子的教育有害」,討論這個問題前,英聽能力OK的朋友請先看看這支影片:


這是美國知名的「反應」節目系列,這集,製作單位讓5-13歲的孩子們看兩支同志求婚影片,然後詢問他們對同志議題的看法。除了五歲的Lucas堅持「同性戀不好!」(但他的理由是「那些不喜歡gay的人是好人」,看來是家庭影響)之外,所有孩子在看到影片之初雖然震驚,但都很快地接受了。他們知道gay的意思,有些孩子說,雖然覺得同性相愛有點怪,但要愛誰是個人自由啊。最後要孩子們對收看節目的同志觀眾講一句話,有個小女孩展臂熱情地說:「我是你們的朋友!隔空抱抱  

孩子們多說,同志本來就應該要能結婚,想結婚不能結太奇怪了,非婚姻的「民事伴侶」也不行,因為那就好像在說「反正不准結婚」一樣。而當得知有些人認為同志可以「矯正」,一個孩子說:「可能吧,但愛著誰就應該和他在一起啊!」另一個孩子說:「幹嘛那麼霸道,管人家那麼多?」

部分宗教界人士總擔心小孩因為同性婚姻合法而變成同志(請告訴我因果關係,我想了很久還是不懂),呃,台灣所有的同性戀者都是在異性戀家庭長大的,他們依舊變不成異性戀,就像我身邊的人都吃肉我還是只能吃素。知道有同志這回事,可沒辦法把一個天生的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

不得不再提一下前年這支轟動的影片:

(有中文字幕)

愛荷華州19歲的青年Zach Wahls談他被一對女同志媽媽撫養長大的故事。Zach說,他們家和其他家庭沒有任何不同,每天一起吃晚餐,假日一起上教堂。課業出色又是童子軍的他以自身優秀的表現證明了同志家庭並不會對孩子成長的健全與否帶來差異--還有,由同性戀養大的Zach也沒變成同性戀。

所以,到底在為孩子們擔憂什麼呢?他們每一個都是完完整整、有自己想法和個性的人啊。


台灣伴侶盟的多元成家草案涵蓋的不只是修法將同性婚姻納入婚姻制度,還有非配偶式的「家屬制度」。不限兩人,有或無親屬關係的多人可登記為彼此的家屬,舉例,如果我和另一個單身朋友,外加一對夫妻/妻妻/夫夫,感情很好,想四人住在一起互相照顧、成為彼此在法定意義上的家人,我們可以登記為家屬,但不包含財產繼承,全依自己的遺囑而定。

另外有「伴侶制度」,和婚姻制度不重疊,可以是朋友締結,無通姦罪、可單方解約、可共同收養子女。例如有些人在遇見老來伴時擔心財產繼承問題而不結婚,因此伴侶間無法享有法律保障的親屬權限,如臨終探視、簽手術同意書。在伴侶盟的多元成家草案中,伴侶制沒有另外約定的話就是分別財產,財產繼承問題也能透過雙方的契約彈性協議。

(詳見這張圖表


多元成家的進步概念,不僅能落實國民的平等權利、解除對少數的壓迫,更能幫助社會在人與人間彼此扶持的關係下安定。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連署傳單中太多扭曲法案內容的陳述,如果妳/你真的在乎這個議題,別急著連署反對,先仔細讀一讀伴侶盟提出的修法方案吧。


最後呢,從美國合法化同性婚姻至今約五個月,沒有什麼麻煩因此發生喔。



Aug 22, 2013

敘利亞的啟示


這兩天國際上最大的新聞,莫過於敘利亞反政府地區傳出的毒氣殺人事件。死亡人數未知,報導指稱罹難人數從100人到1300人不等,而釋放毒氣者是否為敘利亞政府,也仍在爭議中。

在開始之前,可以先看看這個播放清單裡的影片。數量很多,挑著看幾支吧。影片皆由當地人在現場手持攝影機拍攝上傳,其中許多影片非常恐怖,甚至可看見年幼的孩子們在吸入毒氣後昏迷、抽搐,大量遺體鋪滿房間地板,毫無外傷,彷彿只是陷入沉睡。

衛報採訪數名對消息真實性有疑義的生化武器專家,在專家們看過這些影片後,一致認為影片畫面為真,且致死原因絕對是致命性化學毒物。

一名專家指出,第一時間民眾驚惶失措、大量湧入急救站的情景極難作假,使這個案子確為毒氣攻擊的可信度很高。而大批傷亡者眼球轉動、口吐白沫、肢體抽搐的明顯中毒跡象,更不可能是基於政治目的而演出的一場戲。

這使得敘利亞當局、阿薩德政權作為兇手的高度可能性被間接證實。敘利亞政府可能持有大量生化武器早已不是新聞,而昂貴的生化武器也並非反抗軍所能負擔。

阿薩德家族自1970年起統治敘利亞,2000年,巴沙爾.阿薩德由他父親手中繼位,就職總統。2011年阿拉伯之春期間,反對派展開和平示威,然而在政府的武力鎮壓下衝突日益擴大,同年七月正式進入內戰,至今動亂未歇。阿薩德說,歐美國家反對恐怖主義,而敘利亞反抗軍正是恐怖份子,歐美世界怎可同情反抗軍?敘利亞政府甚至拍攝影片,指證歷歷,宣稱反抗軍屠殺人民、為亂社會。

這三起毒氣攻擊發生於首都大馬士革的東戈塔地區(East Ghouta),三個遭到攻擊的東邊市郊地帶,Jobar、Zamalka、Ein Tarma,皆為反抗軍勢力範圍。

敘利亞這兩年戰亂下,衝突高度緊張,加上語言障礙,許多進入敘利亞採訪的外國記者傷亡,其中牽涉的國際關係更錯綜複雜,使真相曖昧不明。因此,當地許多反政府人士都深知如何自食其力拍攝影片、把消息放到國際社會,然而即使人證、畫面俱全,國際上仍充滿質疑的聲音:自導自演吧?怎麼那麼厲害都拍得到?也有可能是反抗軍放的啊?

坦白說,看到這些討論我覺得好絕望。就算反抗軍能在自己身上綁炸彈去炸政府官員,也不可能下手殺他們自己那麼多親朋好友和孩子。由於過去阿拉伯國家聯盟和聯合國的調停皆以失敗作收,敘利亞的衝突早已成黑洞。這一次,聯合國雖已出動調查團,安理會目前處於極大的壓力下,但仍不敢採取具體動作。這代表什麼?

台灣從戒嚴到民主化,國際輿論壓力幫了很大的忙。因此到現在,每每在抗爭議題上,許多人都把希望寄託於「登上國際媒體」,彷彿只要再來一次國際輿論壓力,我們的諸多社會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但可惜的是,台灣社會面對的問題,諸如土地徵收、強制拆遷、官商勾結、軍法黑箱作業、原住民土地遭政府侵奪、財團壟斷、政府幫欠薪廠商欺負勞工等等,在國際上都並不罕見,而且世界之大,其他國家更慘烈的問題比比皆是。只有在一種情況下,能讓這種「普遍」問題受到國際重視,便是國內輿論壓力爆炸。像之前孟加拉的成衣工廠大樓倒塌慘案、印度的大學女生被姦殺案,都是沈痾已久的社會問題,在民間忍無可忍之際爆發大規模民怨,政府才受到所謂的國際壓力。

而國際媒體曝光,也未必能解決問題,敘利亞正是如此。

即使毒氣攻擊已經徹底踰越任何一個正常人能忍受的公權力範圍、已經是對非武裝平民的暴力屠殺,然而以美國為首的所謂國際社會,依舊不會斷然出手,為無辜死去的孩子們討公道。(更別說美軍殺的吧,美軍的飛彈下死了多少孩子?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那天,美國人舉國為三名死者痛哭,同日在伊拉克,五十人身亡。)因為國際政治的角力,弱國人民的生命與人權,通常不在考量之內。

且因為敘利亞反抗軍與政府長期對峙、升高衝突層級,而出現許多認為反抗軍可惡的聲音。確實,如果反抗勢力不足以動搖獨裁者的政權,政府就不會放毒氣、造成無辜的孩子身亡了。

然而,看看過去吧,2011年三月,十五個在牆上寫反政府口號的敘利亞小孩遭到逮捕,並據傳受到部隊折磨。又有誰能看著這種事情發生而不作為?

記得先前在學校時,有個在敘利亞駐地過的美國記者,在座談時說起反抗軍。她說,他們真的很勇敢,她自己在當地採訪時,對反抗軍產生強烈的敬意。「他們拿起槍是為了對抗暴政,明知自己每一秒都可能死去,還是毫不猶豫的挺身作戰。」

暴力確實不能解決問題,然而在敘利亞反抗軍成為民兵之前,他們的和平示威已經一次又一次地遭受軍事鎮壓。至今仍許多聲音質疑反抗軍背後有人撐腰、目的不單純,的確,敘利亞政府和反抗軍背後各自是不同的國際勢力--政府軍背後是俄羅斯和伊朗的軍事支援,反抗軍背後有西方國家和穆斯林兄弟會的勢力支援其資金和武器。

但要一個人義無反顧地走向自己國家的軍隊面前,舉槍上膛,究竟需要多大的決心?那決心來自多大的痛苦?

當一個國家的人民被他們的政府壓迫時,沒有誰會來營救你,你只能自己救自己。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台灣的靠山。一個在國際上如此弱小的政權,生活在其下的人民,想要什麼公義都只有靠自己的雙手去拿,因為即使別人同情你,也沒空理你。

像拍下事發現場影片控訴政府的暴行,敘利亞政府依舊可以撒潑耍賴:不是我啊,你怎麼證明是我?

或說北韓吧。關於北韓政權造成其國內饑荒、死了很多人的那些故事,我們都聽過。但北韓還是沒有真正發射飛彈,沒有聯合國軍力或美軍能去打金氏政權,禁運造成的是饑荒更加慘烈。再多國際媒體報導,於北韓人民又有何用處?

除非阿薩德政權造成國際社會極大危害、或威脅到歐美國家的利益,舉槍上膛的敘利亞人依舊要伏在戰壕裡,沉默地面對政府無止盡的抹黑。

寫這個,一方面是因為毒氣攻擊的影片帶給我太大的震撼,另一方面,是因對於台灣現在各種議題每每尋求登上國際版面感到「不能這樣下去」。我也被問過幾次能不能幫忙發國際媒體,但說真的,美國讀者多數都不會感興趣的事,他們是不會派記者去的。台北有幾個駐地國際記者?都是發生大事時才從香港派去的。

即使讓政客丟臉丟到國際上,人民要的東西,他們還是會厚臉皮的扣著,因為那些我們口中的不當,就是他們的利益來源。指望國際壓力太過不切實際,當台灣多數人仍對不公義的事視而不見、安於當個小小的既得利益者、譴責抗爭者不該攪亂公共秩序、該要服從公權力時,我們該想的,或許是怎麼把「他們」變成「我們」。

只是把自己此刻一點想法記錄下來。

Jul 22, 2013

沉默的母親們


這篇寫得很認真,只是雜感,來自對於台灣文化趨向單一化的厭惡。

我不喜歡「漢」、「華」這兩個詞。漢朝、漢族、漢文化;華夏、華人、華文。在台灣,自稱「漢人」幾乎僅用於相對於各原住民族的種族定義,無論閩南、客家、外省,皆為漢人。然而我們真的是漢族人、所謂的「炎黃子孫」嗎?

仔細去檢視「華人」、「漢族」的歷史,就會發現裡頭充滿了暴力與父系霸權。「漢」用以代稱以華夏諸部落為基礎擴張、建立的文化共同體,始於漢朝。在漢朝之前,這個由黃河流域的北方諸部族建立起的體系多稱為華夏。相對於華夏的則稱為夷,夷這個字就是背著弓箭走路的人,也就是敵對部落的、被認為不符諸夏禮儀的人。

這是中原的上古時期。然而這些東西,其實跟我們沒什麼關係。許多台灣人以中華傳統文化的守護者在文化上自我定義,是的,文化上台灣福佬、客家族群確實傳承而根留了河洛語言,但我們的文化中多少有融合的成分──例如常被提出的例子是地基主信仰,源於早期移民對平埔族在地祖靈的敬畏;例如客家傳統建築的獨特;例如媽祖信仰和三山國王信仰等閩粵移民特有文化。

從民族學談,在過去被討論許多的基因與血液研究中,顯示中國北方人種和日本、韓國源頭相近,胡漢本一家,都是蒙古起源;而大致以長江為分界的南方,基因型態比人們原先預想的差異更遠。「百越」,東南原住民諸部族,是屬於南島語群的,亦即和現在的泰國、越南人基因相近,有學者認為南島民族正源自亞洲大陸南方,八千至六千年前一部分渡海至台灣,發展諸多不同部族,其後數千年間從台灣航向南方諸嶼,擴散為今日南島語族。

文化上亦有佐證。楚辭譯錄下的《越人歌》原發音的意思即是透過泰語破譯的(因而現代學者才得知「山有木兮木有枝」是楚人為對句格式加上去的句子),語言推測屬壯侗語族,與漢藏語系無關。古代越國滅國後南遷與古閩族融合為閩越族,後經閩越國為漢朝所滅、魏晉士子南遷逃難、唐代軍隊征服等歷史因素,才逐漸漢化而自認漢人。

整個閩、粵族群的歷史,就是文化滅族的歷史。基因的溯源發現,福建人的父系基因較多來自北方族群,而母系基因則幾乎都來自在地南方族群──也就是閩粵男性較少留下他們的基因。這顯示在漢人南渡後發生的兩種可能(也可能並存):一是外來少量的漢人挾較高社經地位納娶較多在地女子,二是透過武力征服或奴隸制度打壓在地族群,使可生育之男子數量減少。而在下一代,擁有高社經地位的混血兒子留下後代機率較大,便將漢人父祖的基因傳了下來。

在台灣,明清時期渡過黑水溝的先民與台灣原住民混居,因而漢化了多數平埔部落。林媽利教授的血液研究發現台灣人的母系基因來自福建的仍佔多數,似乎與我們對歷史的所知有些扞格,因此有一說是:西部平埔族群多為南島群和閩越族的混血,也就是在漫長歷史中無數的時間點,善航海的越人一再混入島嶼,他們身上的閩越漢混血福建基因,早已進入許多平埔族群的基因譜中。

上述這些祖源說法其實都已經被討論許久,也成為一部分獨派用以支持「台灣人族源與中國人不同」的論述基礎,但我不做這個論述(現在的福建人廣東人除了沒有台灣的平埔血統之外,還不都是同樣的族源?),而血統也絕不是一個國家的基礎。我想說的是母親的歷史。

我不是科學家,只是讀到了這些資料。假設這些說法皆為真,從福建人到台灣人,我們的祖先確實認敵作祖了。所有人都逐漸冠了漢姓、講了漢語,多數都忘了自己不是漢人。母親在歷史中一直沉默,從少數漢人父祖之後代代傳下來,漢人的血統在我們的身上相當淡薄,來自母系的一切仍舊不被記述,而我們以為河洛古語就是我們的祖先文。沒有基因的消滅,只有文化的消滅,能使一個族群不再是它自己。

國族本就是一個集體想像。我們的祖源如此歧異紛雜,卻萬流歸一的名之為「漢」、「中華民族」,正是歷代統治者為鞏固漢文化之優勢地位而採取的文化侵略。國民政府來台早年的禁方言政策、要原住民改漢姓及「矯正風俗」的漢化政策、至今仍存在的獨尊中國史教育政策,都是我們親身經歷過的。漢化再漢化,讓後代歸順於這個優勢文化體系。

我的父系祖先是福佬客,閩西地區的客家人,後來和福佬人混居,講福佬話,忘記自己是客家人,但菜式還記得客家菜。十七代的本省家族,幾乎不可能沒有平埔血緣,但族譜上沒有女性。「民族」和「文化」之中存在如此多模糊,族群認同與其說是基於種族和語言的判定,毋寧說是源自共同歷史造就的集體經驗。

只是有時,集體經驗中的某些篇章散佚了,於是你的溯游在中流轉錯了彎。統治者喜歡讓你彎到炎黃傳說那邊去,在那裡,你找不到母親。

好了,我們已經數典忘祖了,我正以敵人的文字悼念我無法得知面貌的女性祖先。我長得像母親,母親長得像外婆,三代母女同張臉。女人無論自己姓什麼、孩子姓什麼,都是媽媽的女兒。在東南亞外籍配偶、跨國勞工來到我們的島嶼上時,最令我不解的,便是台灣人對東南亞人的嚴重歧視,說他們黑,長得奇怪,講話難聽。

多數台灣人的祖先就是長這個模樣,說這個系統的語言。在蔥鬱多蛇的丘陵地上火耕漁獵,我們紋身斷髮的越人祖先,也是這樣不斜飛的雙摺眼,寬闊的厚鼻嘴。有越南血統的新台灣之子?哪,血緣比你跟馬英九的血緣近多了呢。

中原漢人習慣給異類貶抑稱呼,南方為蠻,北方為胡,外國叫番邦,總之沒受漢人洗腦教化的就是壞的,未開化的。等你認賊作父,恭喜你就是文明人了。我們數百代前被文化滅族,如今正可悲地幫著中華民族作同樣的事:對台灣原住民進行文化滅族,以及要東南亞母親的孩子對母系之根失憶。

否定母親,難道不是對自身的否定?在這座島嶼上,紛紛擾擾地燒著流離與苦難,焦慮著飄移不定的國族認同。祖母生為日本國民,母親生為中華民國國民,而我這輩的多半只自稱台灣人。台灣人又是什麼意思?即便最有資格,可原住民極少自稱台灣人,他們說原住民。台灣人是講台語的福佬人。

將「國」與「族」掛勾,本身便是愚蠢。單一族群單一文化,在這個多民族又多移民的島上是不可能的,除非──除非法西斯統治者按照過去的皇朝漢人對我們的祖先所做的,洗白一切關於你腳下土地的記憶。

台灣還有人反對異國戀情,更是可笑。台灣從來不是什麼單一民族國家,只有想像的單一,文化的漢族。我們每個人漫長的家族史裡誰沒混過血,聲稱嫁外國人的女子背叛自己民族的,恐怕也不曾對自己身上屬南島族群的近代平埔血統和遠古以降越族血統負過責任。

當單一的中華文化如此宰制台灣社會、拒絕給多元文化博物館以外的空間,這個社會又再度失憶了。征服者寫下歷史,真實的軌跡被遺忘。別說百年以後的事了,現在已有音樂錄影帶拍著1911年的台灣故事,裡頭人物卻穿著旗袍拿著青天白日旗,製作團隊竟不知那時的台灣是日本殖民地。台灣人熟知二次世界大戰時中國的抗日,卻不知我們之中多少人的祖父母有親友是客死南洋的台籍日本兵。誰說人會記取教訓,人最最善忘。

所以,所謂中華文化,不過是我們的根源中的一種罷了。它來到異地,像父親的漂流,而母親的土地將它長成屬於這座島嶼的花。它不是這裡唯一的花,島上原本就長著太多繁花。而另一些晚來的種子也已開了花,它們的顏色同樣繽紛美麗。我們該要說說母親的故事了,便從這裡開始吧,從原住民、從東南亞人、從客家人、從福佬人、從其他各地而來的人──從所有的母親們開始,學著栽養各異的花朵,理解「不同」的價值。

Jul 18, 2013

同志仍須努力

上月底DOMA垮台,美國聯邦法正式擁抱同性婚姻,不再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之間的契約伴侶關係。日前我為PNN寫了一篇短評,自己轉發一下回來這裡。

同志仍須努力



圖與文 / 劉美妤
台灣媒體又搞錯了,美國並沒有全面合法化同性婚姻。不過,這次法院判決確實是歷史性的一刻:美國最高法院正式宣布《婚姻保衛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違憲,亦即從今以後,美國聯邦憲法承認婚姻的效力不限於一男一女之間的結合。2013年6月20日,聚集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最高法院外階梯上的所有同志幾乎都激動落淚,DOMA被推翻了,《八號法案》(Proposition 8)也被推翻了,加州的同性伴侶們總算能夠安心結婚。
在加州盯著電視螢幕關注事情發展的同志社群欣喜若狂。長年推動婚姻平權的組織「人權運動」(Human Rights Campaign)領袖查德.葛立芬(Chad Griffin)在隔天晚間打給支持者們的全國性電話座談中描述當時的情景:「我們飛到洛杉磯,好萊塢那裡每個人都上街了,好擁擠。大家都在慶祝這歷史性的勝利。」
美國總統歐巴馬的資深諮議薇樂莉.賈芮特(Valerie Jarrett)則感性地說:「今天早上醒來,我想著:『我的天啊,今天這個國家已和昨天的國家不同。』」她又說,這是留給下一代的勝利,「孩子們贏得了應有的權利。」
那為什麼還不算全面合法?美國的法律與政治體制有一個基本概念,便是「聯邦」。每個州都是一個自治邦,全部加起來才是美國。在州之上是作為法律最高準則的聯邦憲法,但憲法儘提供大方向,實施細節由各州自訂,因此每個州都有不同的州法。
現在聯邦憲法確定保障同性伴侶擁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了,因此在同性婚姻已合法的地區──十三個州、五個原住民自治區以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同性婚姻所享有的權益和異性婚姻完全一樣。公民的權益包括聯邦法下的公民權和州法下的公民權,如今最難搞的大魔王DOMA垮台了,在這些州,夫夫們和妻妻們可以共同報稅,可以共享財產,有臨終探視權,繼承配偶遺產不用被課鉅額稅款。我如果和美國女孩CCR成婚,可以拿到綠卡。這是美國史無前例的進步。
然而所謂合法,有不同程度的承認。在紐澤西州,同性伴侶可登記為「公民伴侶」(civil union),效力類似婚姻,但權益不及一般的婚姻。在其他三十七個州,同性婚姻依然在不同的程度上受到禁止,並且不承認婚姻效力。
葛立芬從最高法院裡走出來時,接到白宮打來的電話。「白宮的人員向我們道賀,感謝我們打了這場勝仗,也感謝每一個共同實現這個目標的人。隨後我和歐巴馬說話,討論接下來如何使三十七州的同志婚姻合法化。」他說。
DOMA被判違憲後,美國公民若跑到同性婚姻合法的州成婚,聯邦的層級上承認婚姻,即使居住在尚未合法同志婚的州,仍可享一定程度的婚姻權益。但像社會安全、保險、州稅等部分,依然無法像異性伴侶那般合併享有。
「沒有婚姻權的三十七州,我們要一起更努力的作戰。」葛立芬向全美未合法化州的同志社群喊話:「這是我們新的任務:我們已打了五年的仗,接下來的五年,我們要讓美國所有的州同享同性婚姻權。」

那個週末,6月30日,在同志運動的起點紐約市,今年同志遊行盛況空前。不少民眾舉著「感謝最高法院」、「我們在一起三十年了」、「我們今天結婚」、「跟我結婚吧艾迪」等與婚姻權相關的牌子出席遊行。遊行中也不乏白髮蒼蒼的老年同志伴侶連袂出席,向夾道的群眾揮手,場面動人。
美國在同志平權運動者長年努力下,民間平權意識逐漸覺醒,年輕一代美國人無論性向,多傾向支持同性婚姻平權。在自由派最大城市紐約的街頭,兩個男人擁吻,幾乎沒有任何市民會感到奇怪。雖然全國而言保守派勢力依舊穩固,在同志婚合法的州,已有許多同性伴侶和跨性別伴侶領養孩子、實踐多元家庭。作為前鋒的這些家庭以他們的存在讓周圍的異性戀者理解了:同志家庭不會讓世界變糟。
「很多人移居到可以結婚的州。因為不同的州對婚姻的定義有所差異,現在未合法的州會受到更多的挑戰,更多人會質疑禁止同志婚姻的正當性。」葛立芬說明接下來的運動方向:「我們接下來幾週會在美國各州旅行,遊說同性婚姻合法化。我們會讓這個有利的判決發揮最大效用。」
原先阻礙同性婚姻的DOMA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之間的契約伴侶關係」。葛立芬說:「DOMA侮辱了無數在同志家庭中撫養長大的孩子。」在同志家庭長大的這些孩子,也在運動中成為同志婚姻無害於社會的實證。
有此社會共識作為基礎,加上總統歐巴馬公開表示支持同性婚姻,最高法院裡的投票才僅僅以五比四險勝保守方,判決DOMA違憲。如此變動絕非易事,台灣要達到這個階段,社會風氣上還有相當的距離。然而美國的前例,證明跨越社會原先的框架並非不可能。當世界潮流已明顯開始走向性傾向平權,台灣作為亞洲第一個擁有同志遊行的國家,若能在幾年內合法化同性婚姻、成為第一個真正平權的亞洲國家,就不只是「台灣之光」,而是亞洲之光了。




Jul 11, 2013

櫛瓜


距離上次更新網誌竟已三個月。五月底我畢業了,順利取得碩士學位。回顧這近一年的時間,原本立志要每兩三週抽點空寫網誌,想不到真的爆炸到沒法寫,有點空閒時只想睡覺、喝酒、看甄嬛傳......啊好啦其實那東西我兩天就看完了。

總之,現在的生活和爆炸的那十個月差別頗大。搬到可愛多姿的村區居住、沒有每天逼死人的死線相連到天邊、有很多屬於自己的計畫要著手,自由記者(不是自由時報記者,是freelance reporter)的生活唯一要注意的就是自我時間掌控能力,否則就會虛度光陰,不是沉迷進擊的巨人就是和朋友們派對non-stop,畢竟紐約實在太多好玩的東西了,還是座燒光你錢不償命的城市。

至於標題怎麼會是櫛瓜?因為前面那兩段都是廢話。有了可以自己掌握乾淨程度的溫馨小廚房,加上入不敷出要節省開支,我自煮自食的時間比過去在學時多了不少。最近喜歡上的食材是櫛瓜(zucchini),又稱夏南瓜、西葫蘆,原產於墨西哥。一般市面上的櫛瓜有綠色和黃色兩種,在台灣較不常見,米國超市裡則是必備品,又便宜。這種不起眼的瓜瓜是夏季料理聖品,非常清潤,對呼吸系統不好的人和容易上火的人是很好的保健美食,聽說還能抗癌(唉唷少吃食品添加物最有效啦),但和多數的瓜一樣性質寒涼,腹瀉人別多吃。但重點是它什麼都能做,最有名的料理當然就是南法招牌菜ratatouille(普羅旺斯燉菜),平常切片烤一烤做涼拌、加蕃薯泥或馬鈴薯泥做烤派或煎餅、和洋蔥大蒜玉米炒一炒燉奶油濃湯都很棒,甚至可以做咖哩,反正你怎麼玩它都好吃,削皮不削皮都能吃。

其實櫛瓜也能做中式菜,無論清炒、燉排骨湯、燉豆腐湯、和鹹蛋一起煮,也都很棒。身為一個奶蛋素的融合東西方實驗型廚娘台客留學生,今天我做的是奶油櫛瓜玉米蛋湯(也可以叫雜菜蛋花湯,很台很有力),材料都是米國超市裡的便宜貨,留學生可以多參考,加起來非常好吃喔。

食材:綠櫛瓜一條、黃洋蔥一小顆、紅蘿蔔一條、蘑菇兩朵、玉米罐頭半罐(用整支的新鮮玉米削下來當然更好,只是我現在缺一把大菜刀剁它骨幹熬湯,而玉米罐的好處是方便和有現成的甜甜湯)、青蔥一條、雞蛋一顆、奶油一大塊、鹽、胡椒(我現磨彩色胡椒粒,沒有這東西的話就用粗粒黑胡椒)。

首先洋蔥切碎,紅蘿蔔削皮切丁,和奶油一起放上小煎鍋,中火拌炒到奶油融完,蓋上鍋蓋小火燜熟。同時燒半鍋水、櫛瓜削皮切中等大小塊狀。

等水開了,洋蔥也差不多已經燜軟,把小煎鍋裡的東西全部倒進湯鍋滾,然後放入櫛瓜,蓋鍋蓋。大火煮約十分鐘轉小火,然後放入玉米和蘑菇,加入適量鹽和胡椒。玉米罐頭裡的甜甜湯一起進去味道很好。小火燜十分鐘,趁這時間切好蔥花、打好蛋汁(我順便趁這時間做了義大利麵),然後開鍋,一面倒蛋汁一面攪拌,做出蛋花,蔥花丟進去,開大火,一滾就關掉。

清爽涼柔的櫛瓜很適合配奶油那種溫馨的香味、玉米的甜味和蛋花的滑嫩口感,加上洋蔥、紅蘿蔔和蘑菇的襯底,再加青蔥的香脆,是夏天吃也不會膩的一道湯。




你看到重點了嗎?其實只是玉米蛋花湯加些蔬菜,其中包含櫛瓜。(掩面)

但簡單又好吃嘛。


Apr 3, 2013

Anderson Cooper哥大新聞學院講座記錄


好久沒來寫網誌,趁今天的衝動還在,記下Anderson Cooper應邀來我們學院的一場演講。同文刊登在我的Facebook,其實主要是給自己留個記錄,也順道分享給從事媒體工作或喜歡這位新聞人的朋友們。

P.S. 碰巧今天上午出外拍照,相機還背在身上,於是傍晚講座時拍下了這張照片,挺開心的。(是說Anderson Cooper沒事長那麼帥幹嘛)


關於Anderson Cooper(安德森庫柏),你知道他是CNN的當家主持人,你知道他是同性戀,你或許也知道他的記者生涯從拿著一張朋友做的假記者證進入緬甸開始,走過許多飽受戰事之苦的國家。

雖然我是平面記者、不是做廣電新聞的,但Cooper今天的講座帶我回到某些新聞業最開始吸引我踏入的初衷,因此想以中文記下他的一些話語,和臺灣的朋友們分享。

戰地經驗,讓Cooper第一次看見四處是屍體的景象。「你如果上過戰場,就一定知道身處衝突之中,會讓你感到生命前所未有地真實。」他說。「......當我看見一個男孩在我眼前死去,我知道我救不了他,但至少我能把他所經歷過的事情寫下,讓這一切免於被遺忘。」

「很多人希望他們的故事被說出來。他們如果殺了我、拿走我背包裡的錢,對他們顯然更有利,但他們不這麼做。他們更情願被聆聽、被報導。」

這便是記者所做的。把人們的故事說出來,把真實說出來。「我甚至不願說那是『故事』(註),那是真實人生,不是你寫的故事。」

「我必須留意謊言,許多人說謊。我會去找各種立場的人、仔細檢驗說法的真實性。作為記者,最重要的就是找出真相,透過那片薄薄的鏡頭玻璃,把事實傳達出去。」

作為記者,有些時刻,我們必須面對道德的拉扯:你要當一個好記者,還是當一個好人?Cooper個人是選擇「當一個好人」的。採訪海地大地震時,一個約莫九歲的小男孩在他面前,被高處丟下來的東西當街砸得頭破血流。Cooper腦袋裡的第一個衝動和我們(其他所有記者)一樣:好畫面,趕快拍!但當他追上去,他轉念又想:我先是一個人,才是一個記者。於是他追上小男孩,抓著那孩子跑向醫護站。

我們也都見慣了電視記者用麥克風堵著受害者家屬問「你的媽媽/兒子/老公死了請問你現在的感覺是什麼」,這種白目行為當然不是臺灣媒體獨創,全世界的記者都會幹這種鳥事。Cooper二十一歲時,他的哥哥跳樓自殺。由於他的母親是名人,媒體很快包圍他家。「我知道在最脆弱時面對鏡頭的感受有多糟。」他說。在去年底康乃迪克州校園槍擊案時,眾多電視媒體堵著倖存者和受害兒童的父母,要他們描述情況;Cooper選擇更謹慎地接近,請他們談受害的孩子是什麼樣的人。「人們會希望死去的親人被訴說、被記住。」

當前的媒體業,與多年前早已不同,這個產業似乎搖搖欲墜,各公司都精簡人力。而前線的戰地記者,過去較少成為攻擊目標,現在也不然了。Cooper告訴我們:你仍必須去試。去置身其中,尋找機會。因為沒有任何事情比得上親眼看著歷史發生。




註:英文裡「寫一條新聞」,我們說write a story。新聞就是故事,真實故事,而Cooper的意思是:那不只是事件,而是人生。

2013年4月3日